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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
日期: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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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国能综科技〔2016〕309号),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简称“规划院”)于2016年5-7月在北京组织开展了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重大项目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范围是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于2016年2月征集并转交的煤制油、煤制气和以煤制燃料为主的多联产三类项目。规划院按照工作程序,组织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和专家组,编制了评估工作细则并进行了网上公示,请有关企业进一步提交了项目补充材料,分项目初审、项目二审和项目终审三个阶段,从项目布局、示范任务、企业实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等方面对项目材料进行了审查,形成了评估意见。

  规划院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了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重大项目安排的建议,为后来制定《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7]43号)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