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受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及岱山分局委托,我院组织召开了《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增14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化工装置(二期工程产品结构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7位行业知名专家,我院李志坚副院长出席会议。
与会专家经充分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有序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两高”行业准入要求,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