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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工作组赴海南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作者:工程规划处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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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按照《海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院选派规划、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专家组成认定工作组,于5月28日-6月2日,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殿栋带队对海南省所属的2个化工园区进行了现场认定。

       在认定自查现场汇报会上,海南省工信厅副厅长王钰介绍了认定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刘殿栋副院长讲解了化工园区认定的标准和现场勘查核实的主要内容,申报园区汇报了认定自查情况。

       工作组与园区管委会、重点企业就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六个方面进行了交流,深入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对园区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封闭化管理体系、净水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中心、公用工程管网、公共管廊、危化品停车场、危化品车辆专用车道、消防站、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勘查情况,按照《海南省化工园区考核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对园区进行评价和打分。

 

 

       园区现场认定调研工作完成后,认定工作组向海南省工信厅、儋州市、东方市主管领导反馈了认定情况。王钰副厅长对我院的认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还就进一步推动海南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讨论。

 

       海南省工信厅安环处处长李娟、一级调研员桑林等全程参加了认定工作。我院派出的专家和技术人员有李强、吴晓峰、陈庆俊、李君、马路遥、张文。

       工程规划处供稿